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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藺法院審理一起非法獵捕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案

川南在線2010—2019川南在線  發(fā)布時間:2020-01-15

  近日,古藺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捕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。2019年初,被告人胡某某在古藺縣古藺鎮(zhèn)某山林內(nèi)非法獵獲野生鳥類紅腹錦雞一只,2019年6月中旬,被告人胡某某在禁獵期內(nèi)攜帶槍支獵獲斑鳩一只。森林公安在發(fā)現(xiàn)胡某某的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后,依法將胡某某帶回公安機關接受調(diào)查,胡某某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。

古藺法院審理一起非法獵捕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案(圖1)

  胡某某非法獵捕的紅腹錦雞,又名“金雞”,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;野生斑鳩為山斑鳩,屬《有重要生態(tài)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》野生動物。被告人胡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(guī),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1只;違反槍支管理規(guī)定,非法持有具有法定殺傷力的自制火藥槍;違反狩獵法規(guī),在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獵,破壞野生動物資源。

  法院在綜合本案事實及情節(jié)、被告人的認罪態(tài)度后,決定對被告人胡某某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,判決被告人胡某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;犯非法獵捕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;犯非法狩獵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。數(shù)罪并罰,決定執(zhí)行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,被告人表示服判息訴。(王鈺)

編輯:溫華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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